轉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函 桃園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112年4月27日辦理「市長與商業領袖座談會」決議事項,有關貴公會所提「陳請貴府公共工程採購案依項目標的分別辦理採購,勿將數項標的以單一採購案辦理」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