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31 轉知:桃園市政府函-檢送訂定「桃園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土石方運送至臺北港作業要點」及廢止「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場所運送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令各1份。 檔案下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