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0 桃園市政府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政策,已訂頒「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及其格式」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