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2 轉: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函--公告本市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系統」自115年1日1日起全面實施,即日起新申請案全面採用新系統,既有舊案採雙軌過渡至114年12月31日止。 公告本市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營建剩餘土石方電子聯單系統」自115年1日1日起全面實施,即日起新申請案全面採用新系統,既有舊案採雙軌過渡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回上一頁